| 湛河区民营企业投资代办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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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8 08:37 文章来源:湛河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事前、事中、事后一条龙服务,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现制定区民营企业投资代办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区政府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服务民营企业的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二、服务观念
依法行政,热情主动,优质高效,廉洁透明。
三、主要职责
1.为民营企业投资提供政策咨询及投资项目咨询;
2、对在我区审批权限范围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免费服务,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投资者区代办中心协调市代办中心提供相关服务;
3、为民营企业投资者办理项目设立的所有行政审批手续;
4、负责民营企业投资项目设立事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
5、负责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营企业的投诉;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投诉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8、负责召集大型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
四、运行机制
1、坚持规范、高效。民营企业投资代办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对有关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按期或提前办结、代办服务制、联席会议办公制等,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
2、坚持诚信服务。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恪守承诺,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充清单,有诺必践,保证二次办理完结。
3、坚持文明服务。保持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干净整齐、安静有序;工作人员着装整齐大方,言谈举止文明优雅;坚决杜绝“四难”和“四乱”现象,严禁“吃、拿、卡、要”;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宾至如归、温馨怡人的服务环境。
4、坚持开拓创新。从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出发,实行特事特办、难事难办,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在不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简化或精简行政审批和服务程序,提高效率。
5、民营企业投资代办中心受理项目后,同步发送到有关审批窗口实行同步会审,承诺时限,限期办结;对民营企业投资的大项目、特大型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最大程度地缩短审批时限。
6、对受理的投诉事项,会同、协调有关部门,自投诉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处理决定书面告知有关部门研究,按照权限先行提交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投诉,在20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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